1月29日,国家民委发文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我市大丰区实验初级中学金丰路分校成功入选,系继2021年盐城师范学院后我市第二个全国示范单位。近年来,市民宗局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化创建,累计创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4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个,模范个人4名,1人被党中央、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巩固创建成果,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
国家级示范+1!盐城大丰区实验初级中学金丰路分校获评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