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为做好我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有效控制高温和突发性灾害天气等因素引发的各类事故,区民宗局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夏季安全防范工作。
一、深化宣传,提高认识。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开展“宗教领域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为主线,举办“安全生产月”专题宣讲活动,通过在宗教场所设置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和举办培训班、应急演练,微信群警示提醒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增强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紧急处置能力。
二、安排部署,制定措施。召开宗教领域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同时,要求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常态化分析研判夏季安全形势,找出薄弱处、查出风险点,对症下药、靶向纠治,做到人员分工明确、定岗定责,严格督促宗教场所落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三、督导检查,强化责任。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和场所互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宗教场所消防、建筑、燃气、卫生、意识形态等方面安全隐患,梳理下发宗教领域夏季安全隐患整改清单,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场所和个人,严肃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罚。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严防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值班,互联互通。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制定操作性强的宗教场所夏季安全防范预案,建立场所与宗教、消防等部门联络机制,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特别针对房屋老旧、电线老化、管理松懈、力量薄弱的宗教场所,制定“一场所一对策”“一点位一预案”,切实做到真抓、真查、真改,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