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水平,有效落实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亭湖区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重要内容,通过“四项措施”不断强化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
一是加大排查力度。区级层面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安排部署任务要求。充分发挥各村居(社区)网格员作用,积极指导各镇(街道、经济区)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摸底、统计梳理;同时,根据信仰场所的规模、历史、文化、人员、活动、环境等诸多因素,进行分门别类、编号管理,建立“一场所一档案”,不少一个、不漏一处,确保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二是明确责任制度。民宗部门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负责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各类事务。各镇(街道、经济区)切实担起属地管理责任,要求各村居(社区)须在场所设立1名管理员,负责政策宣传、场所登记、活动监督和安全督导等。各民间信仰场所主动负起主体责任,对规模相对较大的场所成立管理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定人定岗、明晰责任,确保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有人管、管得住、管到位。
三是深化监管强度。依据《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消防、建筑、人员、教务等管理制度,有效实施同学习、同研究、同推进、同检查等工作举措。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活动审批报备制度,规定民间信仰场所每次举行活动必须要有村居(社区)干部到现场指导监管,举办规模较大活动必须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确保民间信仰场所依法依规、安全有序开展活动。
四是提升服务热度。根据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实际情况,积极将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四送”范围延伸至民间信仰场所,有效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服务活动。定期与村居(社区)管理员、场所负责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谈心谈话、座谈交流活动,分析研判、协调解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扎实开展法制学习宣传系列活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组织法制知识讲座、弘扬传播法制理念,确保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