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建湖县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学习11月29日修订通过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建湖县佛教协会会长刘汉雄主持会议,全县佛教界60余人参加会议。
学习培训会上,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潘志胜领学了《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他要求建湖县佛教协会要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带头执行好新《条例》。建湖县佛教协会会长刘汉雄分享了学习心得体会,并表示将在全县佛教界迅速掀起学习新《条例》热潮,把新《条例》精神贯彻执行到日常工作中。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宗教界的尊重、重视和关怀,纷纷表示将会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为维护建湖县宗教和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