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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民宗局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筑牢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屏障

发布日期:2021-07-28 10:35 [ ]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示精神,进一步织牢织密全市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网络,确保我市民宗领域不发生任何新冠肺炎疫情,盐城市民宗局加强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研究部署,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持续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要求,慎终如始筑牢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屏障。

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坚决贯彻省、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四早”要求,严格落实民宗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宗教活动场所主体责任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毫不放松地抓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按照各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要求各场所采取“错时、分流、预约”等措施限制人流,严格实行“绿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测温+实名登记”,严格落实每日消杀,实行人员单向通行、分批通行、限流通行等措施,确保人员不拥挤、不扎堆、不聚集。合理设置排队通道、等候区域、聚会座位等,保证现场人员间距不得小于1米,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目前,全市寺观教堂已全部安装并使用智能人脸识别测温系统。

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民宗工作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作用。深入实施宗教工作“1113工程”:镇(街道)统战委员每月到所辖宗教活动场所走访不少于1次,每季度召开所辖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不少于1次,每月上报民族宗教信息不少于1条,确保全年辖区内“三无”:无宗教渗透事件、无宗教治安事件和安全事故、无新增宗教私设点。对县级民宗部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省民宗委、市政府和安委会上报实时动态,使全市宗教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截止7月26日15时,全市683处宗教活动场所全部实行暂停开放、暂停宗教活动,并实行统战委员、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双锁管控”宗教活动场所措施,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的安全稳定。

来源:市民宗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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