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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被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发布日期:2021-01-20 17:58 [ ] 浏览次数:

1月19日,国家民委发布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盐城师范学院成功入选。

近年来,盐城师范学院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各民族要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指示精神,按照“一四四五”工作思路,纵深推进“同心共绘•石榴花开”工程。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坚持深化党建引领、内化文化涵育、细化关爱润育、强化实践锻育“四化”路径,构建“知情意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闭环体系,引导各族师生不断增强“五个认同”。自2009年起学校连续12年选派22批1376名师生奔赴新疆哈密、伊犁、克州三地11个县区开展实习支教,近3年承担171个“国培”项目,培训新疆、青海等12个少数民族集聚省市学员10400多人次,用浓浓的石榴情描绘着边疆教育繁荣的时代画卷。

来源:市民宗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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